比选邀请书
本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泵站1号75KW提升泵大修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泵站1号75KW提升泵大修项目
2、比选内容:对泵站1号75KW提升泵进行大修,设备品牌:南京蓝深,设备型号为:WQ648-24.5-75。
3、技术参数:对该水泵机封润滑油、更换叶轮及耐磨环,维修水泵电机线圈,更换轴承,维修加工水泵轴,更换O型密封圈,具体清单见方案。
4、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维修工作。
5、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国家相关要求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7、质保期:项目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4.9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9、结算原则:本项目的单价为中标清单单价,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价格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相关计价方式按实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类似维修等合同并且总额超过1.5万元的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3、为保证供货质量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厂家授权及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若。(提供文件盖鲜章)
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5、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三、报价原则
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和对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和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进行自主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配合费、风险费、档案编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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