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发电机组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已由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 ,招标人为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发电机组维修服务项目组织招标活动。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项目名称: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发电机组维修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HBT-13324139-245869-1 1.3 招标范围: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投标人为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提供发电机组维修服务项目。。 1.4 服务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投标人为国营武汉长虹机械厂提供发电机组维修服务项目。。 1.5 其他:。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中标后不履约、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提供承诺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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