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制冰机压缩机维修保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制冰机压缩机维修保养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制冰机压缩机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GXTC-C-25290741
2.3 招标范围:对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一号主机二号压缩机,二号主机一二号压缩机进行维修,3台压缩机拆散更换全部轴承,其中1台压缩机电机维修和更换全部轴承,冷冻油型号(HBR-B03)。压缩机拆散更换轴承,更换冷冻油,更换油过滤器,更换干燥过滤器,加注R22制冷剂,综合调试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内。
2.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人的服务、功能和使用要求。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②由招标人查询、③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现场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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