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本溪市分公司车载式发电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P2810250700006557),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地址为: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51号,采购代理机构为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5年中国联通本溪市分公司车载式发电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30000元(不含税),598900元(含税)。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本溪市分公司车载式发电机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应急电源车1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本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交付(包括上牌照、车辆保险等)。(以应答人承诺的更短时限为准)
服务响应:车辆及设备有故障时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保修36个月(发电机组和车辆)。保修期内保证维修配件、备品备件等供应。(以应答人承诺的更长时限为准)。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530000元(不含税总价);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需提供2023年7月1日至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国内同类(发电车、电源车销售)项目业绩至少1份。
【注: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中国联通电子商城公开市场通过询价生成的电子合同可无签字盖章,须同时提供商城订单及发票(发票合计金额含税总金额要求为50万元及以上),日期以订单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4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应答人须提供应答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查询截图(https://www.miit.gov.cn/jgsj/zbgyys/index.html),截图须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正文和附件内容(公告车型须为电源车且符合机动车国六或以上标准,满足国家最新标准,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⑥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⑦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⑧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⑨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⑩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⑪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⑫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⑬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⑮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⑯同一采购包内不同应答人上传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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