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 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2 开标程序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7日9:00至2022年12月5日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修改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7日9:00至2022年12月7日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15时00分整。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5时00分整。
4.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8日10时00分 。
修改为:
2022年12月12日09时30分。
5.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原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废,以此件为准),请投标人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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